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盘点 | 2018年2月发布14条通用航空类相关政策


2018年,交通部、民航局等部门密集发布与通用航空相关的政策和文件,其中不乏《2017中国民航驾驶员发展年度报告》、《2017年通用和小型运输运行概况》等重磅文件。
据不完全统计,2月份已发布的通航类政策文件共计14条。一起来看看都有哪些!
详情如下:

关于大力支持通航人员参加维修人员执照考试的通知
通知指出,将大力支持通航人员参加CCAR-66部维修人员执照考试,包括增加通航人员考试专场,设置通航重点保障考点,加快新增考点布局等;同时,合理务实降低通航考试难度,深入扎实做好通航考试服务。

民航空管局编制印发《空中交通流量管理实施路线图》
民航局空管局从我国民航业运行瓶颈和热点关注问题出发,满足当前及未来我国空中交通流量管理发展需求,顺应亚太地区流量管理一体化发展新形势,编制印发了实施路线图;实施路线图中首次构建了我国流量管理运行概念。

关于对部分通航维修监管问题的说明
为了落实民航局“放管结合、以放为主”促进通航发展的方针,杜绝通用航空过度监管的行为,2月1日,飞标司印发文件,对2017年度通用航空监管工作专项督查所发现的部分涉及持续适航维修的4个问题进行了说明。

《低空联网无人机安全飞行测试报告》正式公布
《报告》通过实施联网无人机监管项目技术测试,深度研究测试蜂窝网络在无人机监管的有效性,进一步验证了国际电信联盟(ITU)提出的“利用现有蜂窝网络对低空轻小无人机进行监管”的技术可行性。

关于明确通用航空包机飞行(短途运输)乘机凭证有关事宜的通知
通知明确,限于乘机凭证篇幅有限,如难以完整印制“乘机须知”以及“服务合同中涉及双方权利、义务的内容”等,可通过印制网址链接或其他便捷有效的查询方式提供相关信息,切实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。

民航局印发《民航科技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实施方案》
《方案》提出,要面向行业内外,通过创新体制机制、优化政策环境、强化保障措施,培养造就一批高水平的民航科技创新人才和创新团队,为持续提升民航科技创新能力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。

关于实施《通用机场分类管理办法》有关事项的通知
通知结合近期民航局通用航空监管专项督查及问题整改工作要求,就11条事项进行了说明。《办法》发布前各自制定的通用机场建设、使用许可或安全运行等管理文件均应予以废止。

《2017中国民航驾驶员发展年度报告》正式发布
报告显示,截至2017年12月31日,中国民航驾驶员有效执照总数为55765本,其中运动驾驶员执照805本,私用驾驶员执照3346本,商用驾驶员执照29062本,多人制机组驾驶员执照147本,航线运输驾驶员执照22405本。

《2017年通航企业经营信息报送考核情况》出炉
2月9日,通用航空管理系统发布了《2017年企业经营信息报送考核情况》,包括356家通用航空企业的考核结果。204家通航企业获得100分。

《直升机医疗救援服务》咨询通告征求意见
该咨询通告适用于按照CCAR-135部运行的运营人实施直升机医疗救援,也适用于CCAR-91部运营人在应急情况下的非取酬直升机医疗救援。运营人实施直升机医疗救援通常都处于应急状态下,无需经局方审定获取资格。

《2017年通用和小型运输运行概况》正式发布
截至2017年12月31日,我国有270家实际在运行的通用及小型运输航空公司,从业飞行人员3326名(含中国籍飞行员3266人,外籍飞行员60人),航空器1813架,暂停或终止运行种类的通用及小型运输航空公司累计58家。

民航局飞标司正式印发《空中游览》咨询通告
此次修订增加了异地短途观光的定义和相关要求、调整了空中游览驾驶员资格要求、明确了空中游览场地的审定要求、允许甚轻型飞机实施空中游览运行、放宽了体验飞行机长资格要求等,同时依据《通用机场分类管理办法》,对通航机场进行了重新分类。

关于在民用航空人员体检合格证管理系统AMS中落实行政许可标准化工作的通知
通知指出,民用航空人员体检合格证管理系统(AMS)于近期上线运行行政许可事项标准化相关功能,2月1日起正式启用。

《使用数据链通信系统的运行批准程序》
该咨询通告适用于CCAR-91部、CCAR-121部、CCAR-135部的航空运营人,规定了获得使用数据链通信系统(包括基于性能的通信与监视,PBCS)的运行批准程序,可接受的训练和维修办法,以及使用的运行政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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